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学校党委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党员素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7年12月—2018年1月15日。
二、评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确定等次,评议结果作为是否按期转正的依据。因病或上了年纪行动不便、已丧失正常活动能力的党员,以及出国在外的流动党员,经个人申请或所在党支部研究,提请上级党组织同意, 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可不参加评议。
三、工作要求
(一)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评议原则、方法步骤及程序参照桂理工党组〔2016〕25 号文件要求执行。民主评议党员不设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测评。
(二)各单位、各部门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交到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gutzzb@163.com)。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