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的通知

来源: 作者:dwdx审核人:dwdx浏览量:发布时间:2017-09-25

各二级学院党委、南宁分校党委:

为持续、广泛、深入地对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研究,决定将“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作为常态化工作来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学校党委党校和二级学院党委党校为主体,切实抓好新生入党启发教育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计划、预备党员学习培训计划、学生党员学习培训计划(含毕业班党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的落实。其中学生党员学习培训计划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由学校党委党校牵头,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校配合实施,其他计划由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校组织实施。

二、以二级学院党委为主体,抓好“党在我心中”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员教育经验交流活动。其中,“党在我心中”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要重点把握三个载体。一是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二是以社会实践为载体,开展学生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三是以“桂工党员先锋行”活动为载体,开展“勤奋学习当表率,立德成才当先锋”活动。党员教育经验交流活动要结合学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以及“党在我心中”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实施党支部“强基固本”工程等情况组织开展,要把党员教育作为经验交流的重要部分,做好树立标杆,抓好示范,把党员教育工作推向深入。

三、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实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加强领导,上下联动,推动工作落实,把“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覆盖到全体全日制学生。要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2017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参照以往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创新性地抓好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全程化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培训的时数要求,确证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取得实效。

 

附: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印发〈2017年“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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