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第二轮服务型党组织创建项目及第四轮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优秀党支部创建活动成果验收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zzb浏览量:发布时间:2017-11-01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学校党委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轮学校服务型党组织、第四轮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优秀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桂理工党组〔2016〕16号)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为确保创建项目扎实推进、高质量完成,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学校决定启动创建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11月上旬-12月上旬

二、验收形式与程序

(一)创建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各创建单位认真梳理和总结创建工作,总结提升创建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验收申请。验收申请后附创建工作的总结报告、理论成果(包括与创建项目相关的理论文章或典型经验材料)、实践成果(包括创建项目的过程材料和成果资料,例如创建活动记录、音像、图片资料及制度成果)、创建成果展示电子版等。

(二)验收评审组评审。学校抽调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熟悉党建工作的相关人员成立评审组,于11月下旬召开验收评审会,对各申报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审,并报学校领导批准,确定评审初步结果。

(三)创建工作交流汇报。一是12月上旬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交流汇报会,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党组织汇报时间拟定8分钟。二是组织电子展板网上展示,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以展板的方式制作电子展板,统一在组织部网页和“两学一做”专题网上展示。

三、其他事项

(一)各立项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创建要求,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努力提升创建工作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水平,确保创建项目高质量完成,促进创建项目形成工作品牌。

(二)各立项单位要及时将创建取得理论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并做好交流与宣传,充分发挥其理论指导和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各单位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定下一轮创建工作的重点项目内容、意向和建议,并报党委组织部,以便学校拟定下一轮重点创建项目申报指南。

(四)请各立项单位将验收申请及总结材料(包括创建工作的总结报告、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创建成果展示电子版等)于11月15日前交组织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组织部邮箱(gutzzb@163.com)。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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