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6年第二季度党费的通知

来源: 作者:杨公银审核人:zzb浏览量:发布时间:2016-06-27

各二级党组织: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http://zzb.glut.edu.cn/info/1014/1698.htm)相关要求,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16年7月8日前,到财务处结算中心将本组织党员缴纳的今年第二季度党费足额缴入党费账户,并将缴款单(第二联)交至组织部办公室(办公楼314#)备案,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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