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基层党支部中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党委组织部审核人:浏览量:发布时间:2015-11-20

关于在基层党支部中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

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

201510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201510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学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基层党支部中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将《准则》、《条例》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组织生活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11月份组织生活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将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12月份组织生活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准则》、《条例》修订颁布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准则》、《条例》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推动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改革、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迈向新台阶。

二、将《准则》、《条例》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融入专题组织生活会

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15年组织生活指导意见》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组织各支部于12月底之前做好征求意见、交心谈心、对照检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工作,并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以“三严三实”为主要内容,将《准则》、《条例》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融入其中,按照“一会四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的方式进行,同时内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支部党员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三、确保《准则》、《条例》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推进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内容和载体创新;要指导党支部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各项记录,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做好《准则》、《条例》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

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抽查。

 

 

桂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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