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党委组织部审核人:浏览量:发布时间:2012-06-13

关于评选学校创先争优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学校党委各部门: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争当育人先锋,共创一流业绩,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理工大学”为主题,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总结学校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顾全大局、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积极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和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在学校建设发展中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

四是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五是群众基础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群众中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业绩突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服务师生。自觉践行党的宗旨,主动服务师生,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包括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全校共评选不超过10个。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全校共评选不超过50名(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表1)。

3、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个基层党组织参加学校的评选,并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应注重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基层一线岗位倾斜,同时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党员。在职校级领导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遴选、公开评审、党委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是:

1、广泛推荐、逐级遴选(612-618日)。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民主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党支部和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公开评审、全校公示(619-625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二级党组织的推荐结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公开评审,确定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党委审定、确定对象(626-630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提出学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确定表彰对象。

四、评选要求

评选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是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激发党组织活力的有效举措。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把推荐工作抓紧抓好。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真正把业绩突出、党员群众认可的优秀典型推荐上来。要通过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工作程序认真组织推荐,并于61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审批表连同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14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glite.edu.cn)。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

分配表

2、桂林理工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

审批表

3、桂林理工大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桂林理工大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

汇总表

5、桂林理工大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情况

汇总表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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