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校培训现场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dwdx审核人:dwdx浏览量:发布时间:2017-04-05

各二级党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党委党校教育培训工作,丰富党校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促进党校培训实践创新,提升党校培训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党校培训现场教学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桂林地区传统文化遗址、革命斗争遗迹和社会主义建设示范单位实际,选取部分教育意义重大、代表性强的遗迹(遗址)和示范单位来进行开发建设,通过挖掘历史史实或整合成功经验,着力建设一批现场教学示范点,强化现场体验,引导学员深入进行思考,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党校教育培训质量。

二、建设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现场教学项目建设,努力建成10-20个现场教学示范点。每个建设项目达到“四有”要求,即:

1.有一个完整的历史背景、历史事件或社会主义建设的资料体系;

2.有一条科学的现场考察及实践教学路线;

3.有一套声情并茂、发人深省、重点突出的现场教学解说词;

4.有一支熟悉相关内容的现场教学师资团队。

三、项目申报与管理

1.现场教学项目建设采取项目化管理。校党委党校及各二级党校教师、校院两级党务政工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均可申报。申报人可以跨学院组队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一般在4-6人之间。

2.填写《现场教学项目建设申报书》。项目申报人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书交党委党校办公室。5月上旬,党委党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重点资助项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每个重点立项项目给予2000元经费资助。

3.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立项后,各项目负责人要及时通过文献收集、实地考察、调查研究等方式收集和挖掘现场教学点相关资料,合理整合有价值的教育教学资源,科学设计和撰写教案和讲解词,并作好师资培训工作。项目建设结束后,各项目负责团队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现场教学成果报党委党校结项。党委党校将对项目总结情况进行评审、验收,并对实现预期目标、创建效果好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1.党委党校现场教学项目建设申报书

2.党校培训部分现场教学点参考名单

桂林理工大学党委党校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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